当前位置: 诚信建设
非法买卖管制物品 西乡一90后微商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08/18  来源:   点击次数:0

    枪支弹药属国家严格管制物品,禁止商业流通。随着微信的兴起,通过微信等电子购物平台让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享受购物的便捷,但同时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近日,西乡法院宣判了一起通过微信非法买卖弹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欢欢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追缴违法所得9500元,随案移交的非制式气枪散件7件、非制式气枪铅弹1978发、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目前被告人正在社区服刑。
    被告人吴欢欢本身就是一名微商,平时在网上销售化妆品、香烟、打火机等日用品,2015年,怀孕在身的她依然经营着微商店铺,在与朋友李兵微信聊天时发现其有购买弹药的需求,她立即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商机”,双方聊了几次之后“生意”谈妥,李兵出资9500元后由吴欢欢负责提供所需弹药,收到货款后,她即转身从另一个微信卖家处以8000元的价格入手“货物”。正当她盘算着计划从中牟利1500元时,被正在网络巡查中的西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经对其家进行搜查,在其卧室衣柜内发现疑似气枪部件7件套及气枪子弹1978发,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疑似气枪部件属非法成套非制式气枪散件,疑似气枪子弹属非制式气枪铅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黄琼 刘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