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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发布日期:2018/05/04  来源:西乡县文明办   点击次数:0

  5月2日,省上召开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大会。会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庄长兴为我县颁发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证书,县委书记、县文明委主任演晓刚做表态发言。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庄长兴为我县颁发“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证书

县委书记、县文明委主任演晓刚作表态发言

 演晓刚表示,我县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成绩来之不易,我县将举全县之力,从顶层设计、宣传教育、建设管理、文化引领、体制机制五个方面着力,打赢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这场硬仗,造福41万茶乡人民。

我县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证书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方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荣誉最高、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经测评产生。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积极申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并得到省、市大力支持。2018年2月,我县被中央文明办列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标志着我县开启了为期三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征程。(西乡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