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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乡县委宣传部西乡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县级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来源:   点击次数:0

相关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自“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使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7月25日,在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现场会上,已建成的城北街道枣园村、城南街道五丰社区、峡口镇江塝社区、沙河镇毛垭村4个首批县级示范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经第11次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在美丽乡村旅游风景沿线、县域交界点和基础较好的12个村(社区)高标准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县级示范点。为了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县级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重要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要按照镇(街道)为主,村(社区)参与,县文明办指导的建设方式进行。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建设协调小组,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建设事宜,加快建设步伐,确保“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十个一”各项建设任务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规范建设,集中打造。要严格按照《西乡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落实7月25日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的现场会议精神,立足镇、村实际,创新思维,深度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坚持一个村(社区)一个主题,高点规划设计,高水平建设。各镇(街道)要围绕民风建设“十个一”标准,认真制定县级示范点的规划设计内容,务于8月16日前通过县文明委审定。

三、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加大投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群众是主体。相关镇(街道)、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同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衔接沟通 ,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强化资源整合,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县上验收。

附件:西乡县2016年度“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县级示范点名单

中共西乡县委宣传部      西乡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件

西乡县2016年度“美丽乡村·文明家园”

县级示范点名单

一、城北街道:枣园村(已建成)、进站路社区(原云盘村)、北坝社区

二、城南街道:五丰社区(已建成)

三、堰口镇:三合村

四、杨河镇:高土坝社区

五、柳树镇:三义村

六、峡口镇:江塝社区(已建成)

七、沙河镇:毛垭村(已建成)

八、白龙塘镇:朱家垭村

九、私渡镇:红安社区

十、茶   镇:老渔坝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