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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乡县委宣传部西乡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西乡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0/24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群团,有关单位: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了把公益广告宣传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做到群众身边,根据中、省、市文明办要求,在各文明城市(县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充分运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这一生动形式,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着重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规范道德行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明餐桌、低碳环保等主题展开。

三、宣传内容

1.以形势政策教育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制作刊播传承雷锋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3.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为主题,制作“善行义举榜”,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当楷模,为建设“美丽幸福西乡”再立新功。

4.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制作刊播24字核心价值观、中华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认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引导、文明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出游、文明用餐、文明上网,在全县形成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

6.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主题,制作刊播以诚信建设和公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究公德,促使食品行业、窗口服务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共场所道德失范等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7.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8.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四、公益广告范围

1.户外公益广告。主要是利用建筑物、广场、车站、公园、道路、宾馆酒店、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置发布的公益广告。主要载体包括:大型广告牌、公交站牌、灯杆道旗、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公共信息栏、墙体、阅报栏和公交车、出租车车体。

2.媒体公益广告。主要包括:电视公益广告;报纸、印刷品公益广告;互联网站、手机等新兴媒体公益广告。

五、任务分解

各类媒体媒介要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贴近生活、导向鲜明、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具体要求是:

1.《西乡月报》、《西乡文化》报:每期公益广告不少于1个。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县电视台:两个频道每天10次,《西乡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视频公益广告内容。

责任单位:县文广文旅局

3.县政府网站、西乡宣传网站、西乡宣传微信公众号:至少各有1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核心价值观广告。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

4.手机:西乡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全县范围内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每周保证1条。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5.西乡火车站、汉运司西乡汽车站:在候车室内外设置“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街道灯杆挂旗:在金牛路、汉白路、樱花大道全段,打造文明创建一条街,广告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内容为主制作道杆旗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社区(小区)楼院:在各社区楼院和各小区内设立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在社区办公楼道内精心设计美观的宣传小板面,在绿化带内设置“爱护花草”的提示牌等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城北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县住建局、各社区居委会

8.建筑工地:在各建筑工地,利用工地外围墙和脚手架等设施,书写、张贴“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标语,数量占全部围墙广告的1/3。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墙体标语,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我们的节日、传统文化经典等内容。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0.文化娱乐场所、网吧、银行:结合自身条件,因地制宜,运用电子显示屏(或横幅、广告牌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尤其是在重要节日期间,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广文旅局、人行

11.公交车、出租车车体: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为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2.门店、大型商场、加油站:运用电子显示屏(或横幅、广告牌等媒介)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安监局

13.楼宇电视、广场电子显示屏:金牛路与汉白路十字、北大街与汉白路十字等处的楼宇电视,樱花广场、城南明珠广场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和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的时间要占到播放商业广告总时长的1/3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城南街道

14.大酒店、宾馆:在显著位置或LED屏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在大堂和自助餐厅、用餐包间设置文明城市创建、“文明餐桌”等宣传牌。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

15.墙体公益广告:各镇(街道)政府驻地不少于2处。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6.学校、机关食堂、小型餐饮企业(餐馆):统一制作“文明餐桌”有关公益宣传提示宣传牌。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文明办

17.全县公交车停站点的宣传雨棚:置换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18.各单位办公场所:都要制作张贴“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张贴。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刊播计划表,媒体类公益广告(包括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从现在起开始实施,社会媒介的广告牌、墙体公益广告等8月31日前制作设置到位。

2.精心设计广告内容,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公益广告的图文资料,可以自行设计,也可以从“陕西文明网”下载选用,网址:http://www.wenming.cn/jwmsxf_294/zggygg/。广告牌、墙体广告、灯杆道旗、宣传栏、提示牌等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要做到内容通俗易懂、外观大气美观、与环境相协调。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广告管理。由县创建办牵头,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城北办事处、城南办事处等部门配合,对户外广告牌设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理整顿,对不符合设置规范、与县城建设风貌不相符、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违反安全规定等的广告牌予以取缔或更新。各广告经营单位,要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洁、美观、安全和完整,对不及时更换维护、严重影响观瞻和广告效果,以及超过时效的,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该广告发布资格,并在该广告位安排发布相应的公益宣传广告。

4.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将定期检查刊播情况,对未按照规定刊播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失误影响文明城市测评的,对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西乡县委宣传部    西乡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西乡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